急性胰腺炎应避免使用的止痛药物
在急性胰腺炎的治疗过程中,某些止痛药物是需要严格禁用的,因为它们可能加重病情或引发并发症。常见的禁用止痛药包括:
1.吗啡:该药物会增加奥迪括约肌的压力,从而导致胰管排泄受阻,进一步加重胰腺的炎症反应,因此在胰腺炎发作期间应禁止使用。
2.阿托品:作为一种抗胆碱能药物,它可能加剧麻痹性肠梗阻的症状,尤其在胰腺炎急性期应避免使用。
当患者出现剧烈腹痛时,临床上通常建议使用哌替啶进行镇痛处理,相对更为安全。急性胰腺炎引起的疼痛多位于上腹部偏左侧或左肋弓下方,常向腰背部放射。伴随症状包括腹胀、恶心、呕吐等。重症患者还可能出现高热、麻痹性肠梗阻以及呼吸困难等表现。
一旦怀疑胰腺炎,应及时进行相关检查,如血淀粉酶、血脂肪酶检测以及腹部超声和CT扫描。血淀粉酶水平通常在发病后2至12小时内开始升高,而脂肪酶则在大约24小时后上升,并可持续达一周之久。通过B超或CT可清晰观察到胰腺是否肿大、有无渗出、坏死,以及是否存在周围囊肿或脓肿等情况。
确诊为胰腺炎后,患者需立即禁食禁水,同时给予止痛、止吐等对症治疗措施,并通过静脉补充营养,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。在药物治疗方面,生长抑素是关键药物之一,其作用在于抑制胰酶分泌,从而减轻胰腺自身消化造成的损伤,有助于控制病情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