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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胰腺炎患者应避免使用的药物

在急性胰腺炎的治疗过程中,某些药物可能加重病情或引发并发症,因此需要特别注意。其中,吗啡是明确禁用的药物之一。此外,阿托品和654-2(氢溴酸山莨菪碱)也不推荐使用。

急性胰腺炎最常见的临床表现之一是腹痛,其程度可轻可重。对于疼痛剧烈的患者,可以考虑给予止痛治疗,首选药物为盐酸哌替啶。然而,应避免使用吗啡进行镇痛。这是因为吗啡可能导致奥狄氏括约肌发生痉挛,从而影响胰液的正常排出。而胰液排泄不畅往往会加重胰腺内压,进一步诱发或加剧炎症反应。尤其是在由胆结石、胆囊炎等引起的胰管阻塞情况下,应用吗啡可能会使腹痛症状加重,并促使疾病进展。

与此同时,阿托品和654-2属于抗胆碱能类药物,具有抑制副交感神经的作用,虽然在某些消化系统疾病中可用于缓解痉挛,但在急性胰腺炎中却存在较大风险。这类药物可能诱发或加重肠麻痹,导致腹部胀气明显增加,严重时甚至可发展为麻痹性肠梗阻,进而对胰腺炎的整体病程产生不利影响。

因此,在急性胰腺炎的治疗过程中,必须谨慎选择用药方案,避免使用可能加重病情的药物,以确保患者的安全与疗效。

梦里依旧醉2025-07-06 12:48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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